公证处的职能介绍

本文作者:速保全    发布时间:2021-10-14 15:08:46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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