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侵权时,你可知道公证的作用有多大?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这类侵权案件不断增加,呈迅速上升趋势。
对于这类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一方面,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易逝性、易篡改等特点,证据容易灭失,另一方面权利人举证难,证据的收集也较为复杂。因此,主动采取以公证的形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很有必要,具有很强的预防性以及证据性,并且公证员会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采取充分、完整的证据保全,从而解决权利人举证难等问题。
公证保全证据具有隐蔽性,公证员去做公证的时候可以隐瞒身份完成取证过程,不容易打草惊蛇。
保全证据公证有利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节约办事成本;有利于有效发挥证据的证明效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提供可靠依据。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维权的道路上,我们经常遇到自身权益受侵害但却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受到非法侵害时,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使得侵权证据极难获得,即便取得却难以定为具有法律效力,保全证据公证为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