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保全是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申请

本文作者:速保全    发布时间:2021-07-12 17:35:51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


  申请诉前保全的地方。


  1.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2、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财产保全

  起诉保全。


  适用条件:


  1.时间:诉讼。


  2.范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3.启动: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由法院根据职权裁决。


  注意保证: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保证,不提供保证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哪里申请保全?


  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


  2.上诉案件:二审法院收到提交的案件前,由一审人民法院采取。


  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先行执行。


  财产保全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申请人也可以先申请执行:


  1.索取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追索劳动报酬;


  3.因情况需要先执行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败诉,应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财产保全的实施。


  财产保全采用检查、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必须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被检查、冻结的,不得重复检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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