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法院判决后,担心对方没有履行财产判决,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担忧,可以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什么是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财产保全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了保证未来的有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有争议的目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起诉前可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也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讼前未提供保全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如果申请失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
申请财产保全的说明。
财产保全主要分为两类: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起诉前的保全
适用条件:
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
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