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济纠纷和合同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被告明确;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根据《经济》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或者其他书面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职场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受理的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4)尾部。包括签名、盖章、起诉日期、附件等。(证据副本的份数应与投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