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

本文作者:速保全    发布时间:2021-09-30 11:45:00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运输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慎重对待,合理平衡双方的利益分配。

合同纠纷

  运输合同履行前,承运人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促进交易的原则承认运输合同的效力。


  关于如何处理无效的合同遗留问题,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基本的处理规则: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的,应予以折扣。如有过失,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失,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已经进行的运输活动不能返还,因此,应当由对方当事人进行折扣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参照运输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如果承运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应由承运人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承运人没有资格从事货运业务时,具体处理如下:


  1.承运人在完成运输任务前取得相应资格的,对方要求按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承运人按约定完成运输任务的,承运人有权参照合同支付运输费用


  3.如果承运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任务,承运人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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