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公证工作指导案例

本文作者:速保全    发布时间:2021-11-08 16:54:49

  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更好地指导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9月7日,司法部发布“植物新品种样品取样送样行为保全证据公证”旨在宣传和总结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经验和有益做法,更好地推动公证行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体现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公证方式服务知识产权的产生、流转、应用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既能预防纠纷,又可辅助诉讼。本次发布的案例都是涉及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公证,公证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通过公证将涉及知识产权的证据进行提前保管或者固定,可以有效防止证据被篡改或者证据灭失等风险,为今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当前,公证行业也在积极探索延伸和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如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电子数据的保管;积极参与办理涉及知识产权流转的合同公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甲公司拥有一项植物新品种权,该公司发现某市有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疑似播种并销售上述植物新品种种子。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甲公司委托乙律所代为处理该侵权取证事宜,律所遂向当地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公证机构受理该公证事项后,即派员随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及员工到播种该植物的地块进行取样,并将该植物叶片样品送往丙地进行检测。


  取样的地块位于山区,附近没有路牌等标志物,无法描述具体位置。因此在取样过程中,公证员采取了一套综合辅助手段解决位置固定问题,并将使用方式和取证结果都在公证书中据实表述并作为公证书附件。因送检需要到异地完成,整个取样、送样过程需经过三至四天,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是确保取样、样品保管、送样等全过程均在公证机构监督之下。在取样完成后,公证员现场使用公证机构的封条及玻璃胶带对物品进行编号、拍照、装箱、封存,并将封存的样品带回保管。同时因送样需要经过飞机托运,为确保保全事实的真实性,公证处全程确保托运及取件每一步都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完成。此项公证的办理,帮助当事人锁定容易灭失的证据,避免了出现当事人日后维权举证困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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