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不能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的专业知识不对称,有时买方不是出于初衷或不知道如何掌握合同,导致房屋销售合同纠纷。速保全提醒大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多注意以下细节,谨防合同陷阱,避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买现房的好处是可以更清楚的了解房子的现状,尽快拿到房产证等等。购房者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的,在购买时存在隐患。
2.明确住房用途。
并非所有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有综合用地或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仅为40年。
买房时,注意检查土地上规定的土地使用和使用寿命。现行法律只规定住宅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其他土地一般需要续期。
虽然市场上出售的一些房屋与房屋相同,但用途是公寓。
公寓的定义还不清楚。显然,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关于日照的规定没有提到公寓,只有住宅。目前,教育部门对房屋是否可以作为学区房屋没有明确答复,因此应向教育部门确认。
3.车库与地下室或阁楼的协议。
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开发商承诺将车库、储藏室和顶层交给业主,这些承诺必须写在合同上,由于证据不足,口头承诺往往无法得到支持。车库的话一定要看规划,不要听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另外,人防车位也要特别注意。